| = 服务政策 = |
1、本快递公司所有的保价费实行统一费率3%,如果您需要投保,请在交付贷物 时,在运单上保价费栏中填写。
2、所有赔付工作在交纳应缴费用后兑现,保价费需要先付。
3、对未承担报价费(即在保价费一栏中填写保价费)的快递业务,本快递公司赔偿一律参 照EMS特快专递的相应规定处理。最高赔偿为运费
的2倍。
4、对于投保业务,收件人须在收到货物时务必当场查验,事后的索赔要求将不被受理。
5、易碎品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。外包装完好的货物,内件破损不予赔偿。
6、法律法规禁止的物品,本公司不作事后处理任何索赔的要求。
7、对于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延误,本公司不作赔偿。
8、代客户邮寄EMS特快专递的邮件,延误损坏、遗失的按EMS特快专递的相应规定处理,本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。
9、双方有约定,按双方约定执行,双方无约定的参照合同法中有关运输合同条款执行。
10、如有丢失,按《邮政法》赔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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